在持续波动的股市里,较好的操作无疑是高位逃顶、低位抄底,但就多数投资者而言,很难达到这种理想化的状态,因小失大、适得其反的倒大有人在。因此,一些投资者在不得已情况下选择了看似被动、实则高明的“不操作”,持有的筹码也因此成了“死筹码”。
实际上,持有“死筹码”的投资者并非无事可做,在正确把握“死筹码”股性特点,熟练运用交易技法基础上,同样能让“死”筹码“活”起来,达到“流金淌银”的目的。
按内在操作方式分,回转交易实际上由以下四种交易方式共同构成:
一是双融交易。主要体现在初始交易上,一般情况下,当大盘和个股出现共振式暴跌后,不同个股的跌幅及错杀程度往往不同,由此带来日后反弹中的“弹性”也不相同,盘大、股性呆、跌幅小的“抗跌股”在日后反弹中大多难有好的表现,盘小、股性活、跌幅大的“错杀股”多数会在日后反弹中起领涨作用。针对不同股票在日后反弹中的不同表现,可适当利用账户内的存量筹码进行“自我式”双融交易:先卖出“抗跌股”,再利用“融券”卖出后获得的资金“融资”买入“错杀股”。至于交易数量的确定,可依历史交易记录或各自交易习惯而定,并无固定程式。
二是同步交易。“自我式”双融交易有个要求,既不能恐惧——卖出“抗跌股”后不敢买入“错杀股”,又不能贪婪——在买入“错杀股”时希望买得更低,而是要严格按照同步交易的要求进行即时交易:卖出“抗跌股”后,应立即买入“错杀股”。不仅在初始交易时要同步交易,而且在复原交易时同样应体现同步交易的要求。
三是反向交易。双融交易后,当相关股票出现了与预期一致的走势,或总体上出现了正收益大于负收益,结果仍为正向收益时,原则上应及时进行反向交易——复原交易:先卖出“错杀股”,获得并归还资金;再利用到位的资金买入“抗跌股”并归还股票。反向交易重在防止患得患失——既不愿卖出“错杀股”,又不想买入“抗跌股”,从而错失复原交易良机。只要记住反向交易属于复原交易,比的是“不操作”,一般都能避免患得患失情况的出现。
四是配对交易。一方面,应做好“抗跌股”和“错杀股”之间的配对,在交易数量和操作习惯上尽量做到配对式操作,确保在两只彼此相关联的股票之间进行双融交易;另一方面,须做好复原交易和初始交易之间的配对,当初卖出多少数量的“抗跌股”,如今也买入同样数量的“抗跌股”。当初买入多少数量的“错杀股”,如今也卖出相同数量的“错杀股”。配对交易的目的在于,通过一轮完整的回转交易,能使证券账户里的“死筹码”保持不变,变化的只是资金账户里的资金在“流金淌银”。
一般情况下,只要做好了上述四种交易,实际上就抓住了回转交易的关键。至于单一品种自身的高抛低吸,以及两次及两次以上回转交易组成的连续回转操作方式,与单体式回转交易基本相同,只要做到四大交易并举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