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在证券公司开设户口时,必须填写开户表格,并签署客户合约。有关客户合约的规定(规定指定的风险披露声明书),载于《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注册人操守守则》。
由于客户合约是对投资者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因此投资者必须在确定所有资料都真实无误后方可签署客户合约。若投资者有任何疑问,则应征询法律顾问的意见。
为保障自身利益,投资者应亲身前往证券公司的办事处办理开户手续。在进行证券交易前,投资者应该知道下单的渠道和形式、佣金的计算、利息和其他收费的方法等。
二、下单渠道
一般来说,投资者可通过电话或互联网向交易所参与者(如证券公司)下单,也可亲自前往证券公司的办事处下单。投资者下单时需明确拟买卖证券的名称(或代号)、数量及价格。在整个交易过程中投资者将收到接盘和成交两个通知。
AMS/3全面实施后,投资者除了当面或通过电话向交易所参与者下单这两个渠道外,投资者还可选用下列任何一种"投资者接触市场渠道"来下单。
(1) AMS/3渠道:直接由香港交易所支援,投资者可通过联交所的网上设施下单。
(2) 专线网络系统(PNS):由PNS供应商提供连通香港交易所的ORS渠道;ORS可将投资者的买卖指示经交易所参与者传送到市场。投资者可利用PNS供应商所提供的渠道,即通过互联网、流动电话及其他电子渠道来下单;
(3) 经纪专用渠道:即由个别的交易所参与者提供的经纪自设系统(BSS),投资者可通过交易所参与者提供的渠道,在互联网或流动电话上下单。
三、 下单形式
投资者在下单时,有三种下单形式可以选择:市价盘、现价盘及止蚀盘。具体有如下述:
1、市价盘:客户指示经纪人以当时的市场交易价格(市价)进行买卖。即见价就买,见价就沽,按市价交易不能保证客户委托的买卖按同一价格成交,成交价有可能随市场状况而波动。
2、限盘价:限制投资者交易的最高或最低价格。当买入证券时,投资者须向证券公司职员明确指示其愿意购入证券的最高买入价。当投资者要卖出证券时,要向证券公司指示最低卖出价,证券公司只能在股价等于或高于最低卖出价时替他卖出证券。不过在限价盘下单时,客户需要明确指示有效期。在下单当天,收市时若未能执行,限价盘就会自动取消,这叫"当天订单"。若客户选择"无限期订单",经纪人就会为客户每天挂牌,直至买卖在指令价完成为止。
3、止蚀盘:投资者在投资股票后,若怕股价朝不利自已的方向发展,可当天预先设立止蚀盘(Stop Loss Order)以保障利润。止蚀盘的主要作用是限制投资者的损失。若投资者持有的证券价格下跌,而且跌势持续,投资者便可在股价下跌至某一预先订下的价格水平时,卖出证券,以限制损失。
四、交易费用
投资者参与股票交易需要支付佣金(0.25%)、交易所费用(0.012%)、政府费用(0.1%)、转手过户费等费用(每张2.5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