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港上市公司停牌制度的比较与分析

作者:yan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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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港上市公司停牌制度的比较与分析 欢迎阅读 沪港上市公司停牌制度的比较与分析 内容提要停牌制度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核心之一,涉及许多的信息披露事项及规则,同时也是内地在信息披露..

沪港上市公司停牌制度的比较与分析

沪港上市公司停牌制度的比较与分析

欢迎阅读 沪港上市公司停牌制度的比较与分析

内容提要停牌制度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核心之一,涉及许多的信息披露事项及规则,同时也是内地在信息披露方面暴露问题较多和较广泛的一个方面。30复牌交易,如公告日为非交易日,则公告后首个交易日开市时复牌。警示性停牌是指上市公司或其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情况,根据上市规则或交易规则的要求需要停牌,以警示投资者注意异常事项或敦促上市公司予以改进。警示性停牌由于情形比较复杂,其停牌时点、停牌天数及何时复牌往往需要上市公司和监管人员视具体情形进行判断。除一般的警示停牌之外,若上市公司出现财务状况异常或者其它异常情况,导致其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或者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前景,投资权益可能受到损害,则交易所将对该公司股票交易实行特别处理,包括退市风险警示和其它特别处理;若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改善,或者发生其它重大事件而影响上市资格时,交易所将进一步暂停该股票上市;若之后仍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改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则交易所将终止该股票上市。

  内地停牌制度目前正在酝酿改革,按照2007年初出台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沪深证券交易所正在对原有的上市规则进行修改,重在强调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公平性。为落实对股价异动和信息披露的联动监管快速反应机制,2007年9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信息披露监管的通知》,对原来的规则作出两点主要更改:某些条件下,交易所可强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某些条件下,股份异动的观察期由连续三个交易日缩短为连续两个交易日。

  二、香港的停牌制度

  在香港证券市场,交易停牌是被当作处理潜在或已出现的市场混乱的手段,而并非是为了普通的信息披露。例如,当股价敏感资料未能公平发布时,以停牌这种方式让上市公司发布公告,并给予投资者足够时间去了解有关信息。在香港,任何股价敏感资料均须按《股价敏感资料披露指引》、《“披露易”计划》、《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规定和安排予以公布。

  在停牌条件方面,香港联合交易所规定,只有在权衡有关利益后,并在交易所认为所要求的停牌合理而且必要时,上市公司方可采取停牌措施。为了不妨碍市场的正常运作,避免不适当和不合理的停牌,大多数情况下不需要停牌,哪怕是披露股价敏感资料,只要是在规定的登载时段发布公告,则毋须停牌。但与此同时,当交易所认为有必要保障投资者或维持一个有秩序市场的时候,无论是否应发行人的要求,交易所均可随时暂停任何证券的买卖或将任何证券除牌。

  在停牌期限方面,联交所规定任何停牌时间应尽可能短,发行人一般在公布停牌理由的时候须按规定预计复牌的时间。联交所认为,若停牌超过完全必要的时间,会使市场不能合理的使用,妨碍市场的正常运作,交易所有权指令停牌中的证券复牌。若发行人反对其证券复牌,则有责任提交适当的理由或材料,令交易所确信将其证券继续停牌是适当的。在停牌期间,交易所要求发行人须向交易所通知任何影响到发行人当初要求停牌所持理由的情况变化,或发行人希望交易所在决定应否继续停牌时加以考虑的其它理由。若停牌持续时间较长,而发行人并无采取适当行动以恢复其上市地位,则可能导致交易所将其除牌。

  三、两地停牌制度比较及内地主要问题分析

  沪港两地的停牌制度相比较来看,有部分相同或相似之处,例如:交易所在特殊情况下都有权强制停牌,停牌期限在部分情况下有明确规定但部分情况下没有。但是,两地相比较,不同之处却显得更多。而且,即便针对上述表面看来相同或相似的地方,若细究具体规则,也还是存在不少的区别。

  差异一:内地停牌过于频繁,香港则设立毋须停牌的“公告登载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