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交易的概念 欢迎阅读期权交易的概念:
期权(Options)是一种选择权,期权的买方向卖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权利金后,就获得这种权利,即拥有在一定时间内以一定的价格(执行价格)出售或购买一定数量的标的物(执行价格)出售或购买一定数量的标的物(实物商品、证券或期货合约)的权利。期权的买方行使权利时,卖方必须按期权合约规定的内容履行义务。相反,买方可以放弃行使权利,此时买方只是损失权利金,同时,卖方则赚取权利金。总之,期权的买方拥有执行期权的权利,无执行的义务;而期权的卖方只是履行期权的义务。
期权主要有如下几个构成因素:
(1)执行价格(又称履约价格)。期权的买方行使权利时事先规定的标的物买卖价格。
(2)权利金。期权的买方支付的期权价格,即买方为获得期权而付给期权卖方的费用。
(3)履约保证金。期权卖方必须存入交易所用于履约的财力担保。
(4)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看涨期权,是指在期权合约有效期内按执行价格买进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权利;看跌期权,是指卖出标的物的权利。当期权买方预期标的物价格会超出执行价格时,他就会买进看涨期权,相反就会买进看跌期权。
按执行时间的不同,期权主要可分为两种:欧式期权和美式期权。欧式期权,是指只有在合约到期日才被允许执行的期权,它在大部分场外交易中被采用。美式期权,是指可以在成立后有效期内任何一天被执行的期权,多为场内交易所采用。
举例说明:
(1)看涨期权:1月1日,标的物是铜期货,它的期权执行价格为1850美元/吨。A买入这个权利,付出5美元;B卖出这个权利,收入5美元。2月1日,铜期货价上涨至1905美元/吨,看涨期权的价格涨至55美元。A可采取两个策略:
行使权利--A有权按1850美元/吨的价格从B手中买入铜期货;B在A提出这个行使期权的要求后,必须予以满足,即便B手中没有铜,也只能以1905美元/吨的市价在期货市场上买入而以1850美元/吨的执行价卖给A,而A可以1905美元/吨的市价在期货市场上抛出,获利50美元。B则损失50美元。
售出权利--A可以55美元的价格售出看涨期权,A获利50美元(55-5)。
如果铜价下跌,即铜期货市价低于敲定价格1850美元/吨,A就会放弃这个权利,只损失5美元权利金,B则净赚5美元。
(2)看跌期权:1月1日,铜期货的执行价格为1750美元/吨,A买入这个权利,付出5美元;B卖出这个权利,收入5美元。2月1日,铜价跌至1695美元/吨,看跌期权的价格涨至55美元。此时,A可采取两个策略:行使权利--A可以按1695美元/吨的市价从市场上买入铜,而以1750美元/吨的价格卖给B,B必须接受,A从中获利50美元,B损失50美元。
售出权利--A可以55美元的价格售出看跌期权。A获利50美元。
如果铜期货价格上涨,A就会放弃这个权利而损失5美元,B则净得5美元。
通过上面的例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一是作为期权的买方(无论是看涨期权还是看跌期权)只有权利而无义务,他的风险是有限的(亏损最大值为权利金),但在理论上获利是无限的。二是作为期权的卖方(无论是看涨期权还是看跌期权)只有义务而无权利,在理论上他的风险是无限的,但收益是有限的(收益最大值为权利金)。三是期权的买方无需付出保证金,卖方则必须支付保证金以作为必须履行义务的财务担保。
期权是适应国际上金融机构和企业等控制风险、锁定成本的需要而出现的一种重要的避险衍生工具。1997年诺贝尔经济学奖授给了期权定价公式(布莱克-斯科尔斯公式)的发明人,这也说明国际经济学界对于期权研究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