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修栈道,暗渡陈仓
赛格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企业并购部的檀江来先生曾较全面的谈了目前中国企业并购过程中断十大难题。(1)资本市场发育不全。(2)人才的缺乏。(3)法规体系不健全。(4)政府和上级主管部分的干预。(5)企业产权不明朗。(6)目标公司管理层的阻扰。(7)目标公司内在运作不规范。(8)股本品种多种多样,真正流通股本少。(9)股票供不应求,价格居高不下。(10)股权托管不完善。交易信息不畅通,故认为兼并困难重重。但笔者和檀先生一样,更认为企业并购的星星之火一定会在中国投资银行家们孜孜不倦的追求中,形成燎原之热,那么,当务之急,怎么办?在这种框架下,许多“智商”较高的人士通过打擦边球运用“明修暗道,暗渡陈仓”的原理操作大资金,如成功了,竟可以达到不化一分钱做董事长!如在二级市场运行失败,仍有潜在的经济效益和广泛的社会效益。
这个技巧的原理:都指导大资金进来容易出去难,索性把浮动盈利换成股票,这种方法是赚股票而不是赚钱。在宏观背景趋好的情况下,与其有短期现款,不如拥有大量前景看好的股票,更何况还可以通过送配把成本再度降低,既扩大了企业的知名度,半年后有可伺机出局,又有什么可担心的呢?
我们把并购板块中的某个作为假想敌,进行摹拟来揣摩其真正意义。由于吞吐程度,巨额资金往往强调板块效应。假如“申华”不断举牌,虽然举牌的部分被锁定半年,但完全可以避实就虚,通过一下二个部分把举牌部分的成本降到最低,一个是中其相关板块的股价上扬中,一个是中“申华”相当部分的低价暗仓中,这样“举牌的申华”虽被锁定,但几乎没有成本。我们进行一下简单的摹拟。以“申华”持续被举牌为例。首先,同步吸纳控股板块,等待他人“抬轿”,当达到理论收集两的三分之二时,就可以推高“申华”(由于内资控股板块联动大,故收集量可达15%—20%,外资控股板块联动小,收集量不宜超过15%,先推高内资控股板块,然后在适当的时机推高外资控股板块)。这时的策略要坚定、持续地树起“申华”大旗,让“申华”从的线股价位,逐步迈上二线股价位,在市场认可的基础上再迈上一线股价位。理论上“申华”中8元可涨至28元,在这过程中,应控制其流通股50%左右(以分仓的方式),因为控制的太大会影响其日成交量,造成股价虽高而股性不活,控制的太小不可能对股价走势随心所欲,影响其它后续步骤。如累计持仓为9000万股,暗仓的成本为10元,为5400万股明仓的成本为20元,为3600万股,假如果计举牌至20%,市价与明仓的成本向接近,则所关进的筹码成本为3600*20=7.2亿,这7.2亿绝不是小数目,但它只不过是个绝对值,相对值究竟是多少?请看关联板块及其暗仓“申华”的活力能力。(见图表3、图表4)
股票名称
流通股
收集量(元)
涨至(元)
持仓成本(元)
获利(万元)
延中实业
10368
2000
7—14
9
2000*2=4000
飞乐音响(行情论坛)
6524
1000
6—12
8
1000*2=2000
爱使股份(行情论坛)
10108
2000
6.6—16.3
9
2000*3=6000
申华实业
17901
飞乐股份(行情论坛)
11354
2000
7—11
8
2000*2=4000
兴业房产
8448
1500
9.5—13.5
10
1500*2=3000
郑州百文
1549
500
6—14
8
500*3=1500
四川广华
8000
1000
4—8
5.5
1000*2=2000
北京北旅
5298
500
5—7.5
6
500*2=1000
鞍山一工
9960
1000
4—7
4.5
1000*2=2000
[email=http://cimg2.163.com/catchpic/B/B3/B39ACE74B3D74AA3A3BA0F594124F2ED.gif](图表3) [/email]
“申华”从“96.8.28”的7.40元(开盘价)至“96.10.29”的26元(收盘价)
中关联板块的图表中可见“爱使”的滞后效应、联动效应、比价效应及所能带来的巨大潜在利润。理论上关联板块可获利25500万元;总获利为54000+25500>72000(万元)。
关联板块所获的利润虽非很大,但这是前奏曲,没有真真假假的轰动效应,别人只会扎“申华”当作庄股而少有问津。当然这种算法较为粗糙,许多细节没有深谈,例如,“郑州百文、兴业房产”原已有实力庄家,和它抢筹码有一定的难度;对于5000万股左右的关联板块,难以收集到大量,也不宜派发等,所以真正做到不化一分钱是有难度的,更何况调动如此庞大的资金,既要独树一帜,又要配合大市,也非一般集团所能,只不过不这种思路讲出来,一方面讲了大资金,大兵团作战的一种总体策略,一方面提醒中小投资者不要在高位追涨其关联板块,很显然关联板块的火爆其实是一种服从地位,是圈套。
举牌所产生的热点都是表象,关联板块的崛起,更是“申华”主力的要求,可谓“醉翁之意不在酒”——既可以达到控股的目的,可控股的资金又都是别人赞助的。